但换个角度说,他要按规矩办事,那病人就不可能阴差阳错的好。

这种事,无对错。

从举报的人角度,你这样罔顾病人风险进行操作,不配为医生。

从录建朝角度,看病如果什么都讲规矩,流程化,那病人千里奔赴到底是想看好病还是来走流程得个答案的?

医学的进步,本身就是需要不断大胆去实验的。

病人愿意,医生同意,结果如意。

怎么外人反而不同意了呢。

录建朝道,“我也知道我的行为大胆,所以举报对我的处罚,我也认了,毕竟我学医,秉持的是看好病的念头,而不是靠这门技术讨饭吃。”

真要讨饭吃。

他开药店不看病照样有钱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