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小燕在网上发表视频,开直播,发帖子,多种方式对顾晨律所进行抹黑,造谣,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影响了公司的名誉权,并且对顾晨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考虑到周小燕认罪态度良好,悔过意愿强烈,现在判处周小燕赔偿公司的各项损失101200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

“本案宣判完毕。”

审判长申佳瑞敲响了法槌!

这个案子结束了!!

直播间的网友都纷纷发起了弹幕。

【顾律师牛逼!!】

【又打赢了一个官司,太帅了吧!!】

【周小燕各种抹黑公司,各种造谣,现在也是活该,自己是孕妇怎么了?孕妇就想从公司捞钱?凭什么?在网上发了那么多视频,要承担刑事责任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