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景林,身为辩护律师,知法犯法,在法庭上提交伪证。”

“且杜景林的所作所为,不符合自首的标准,本院对此从重处罚。”

“杜景林明知精神病证明是假证据,却仍然用在法庭上为赵思思辩护。”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法庭审理查明,杜景林作为一名律师,本应秉持法律职业道德与操守,维护司法公正与秩序,却实施了伪证行为。”

“在本案当中,杜景林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并作出虚假陈述,该伪证行为对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了严重干扰,严重破坏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公信力,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

“基于上述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本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景林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本院判决书发放之日起,在法定上诉期间,如果不服从本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无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后,本判决将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审判长邱明说完了。

听到自己要被判死刑,赵思思已经脸色苍白,毫无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