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就到这里,刘彪手中拿出了刀,请问这把刀刺向王永强了吗?”

“目前为止,刘彪只是拿了这把刀,但是并没有对王永强构身威胁。”

“王永强直接挥刀刺向了刘彪,这本身就是防卫过当!甚至我觉得这依然是故意杀人!”

“刘彪持刀,他就一定有杀人嫌疑吗?他对王永强有用刀攻击吗?”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去市场买鱼,卖家拿起刀准备杀鱼,结果顾客看到卖家拿起了刀,结果买家直接用刀上去捅死卖家,请问这能叫做正当防卫吗?”

“或许刘彪拿起刀只是想着杀鱼,或者是想着做其他事情呢?王永强主动持刀杀人,就是故意杀人,请求判处王永强死刑,我的陈述完毕。”

公诉人的这一番陈述,让网友的心都跌落到了谷底。

这就是高勇说这个案子很难定义成正当防卫的原因!

因为刑法上写的明明白白,一定要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才能够算作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