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静!”

审判长李永霞这个时候敲了一下法槌!

“开庭时间到。”记录员站起来说道。

“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记录员看向全场,说道:“准备现在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

一、诉讼参与人坳提问时,必须经审判人员准许。并应注意语言文明,不准进行人身攻击

二、

三、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座。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已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