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顾晨出手(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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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是顾晨的粉丝,但是顾晨做的这件事是真的不对。】
直播间的小仙女太多了。
很多很多小仙女都在网上各种渠道举报顾晨的律所
还有各种各样的人在网上发帖黑顾晨的公司。
张瑶说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而顾晨的公司,因为周小燕请假次数多了一点,原本应该发三万的工资,结果只发了两万,这一万块的损失,也要给周小燕补上才对。”
张瑶直接搬出了法律条文!
张瑶接着说道:“《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