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签订契约的对象为某种特定灵能,比如以修真传承为代表的各种灵气。

当然,第2类传承从不认为自己与灵能签订了契约。

他们坚称自己只是“锚定”了某种特定灵能,一切都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而不是外界赐予。

某种程度上来说,事实的确是如此。

他们利用秘法,让学徒们在灵性觉醒过程中直接锚定了某种能量。

但《里世界通识》的编撰者,仍旧将其它们的“锚定”视作“契约”。

因为本质而言,这就是一种排他性契约。

契约者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无法使用其他类型的灵能。

《灵界宣言》,或者说新法,本质而言也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后天觉醒仪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