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阿光,我觉得你们要是打算再买一条船的话,就干脆找一个人合伙……哎…不是跟人合伙买一条船……你先听我说完……”

叶耀东见裴父想打断他的话,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你们把船买过来,再找一个人合伙。你们出船,他出人出力,捕到的货可以五五分,也可以你六他四,再多的话就有点狠。这就跟以前的佃户一样,人工跟油钱啥的全部归他们,你们只要出个船。”

“随便他叫谁一起干,这样你们也更省事。对合作的人来说也更好,他也不用听人指挥,当船工一天才多少工钱?这比被人请去当船工划算。”

“这合作后,捕的货多,他们分的也多,捕的少的话,他们也能少给一点租金。要是没出海的话,他们也不用给租金,挺友好的。”

“对你们也好,也不用固定请几个人,没出海,还得照发工钱。反正只要天气好,船动起来,大家都有钱分,都有进账。”

上辈子,他们村就有人这么干,手上有两三条船就不用咋干活,只要船回来靠港,去接个货卖就行。

阿光听了他的建议,眼睛一亮,“这样好!相当于多劳多得了,也不用担心过几年我爹干不动了,我管不过两条船。”

裴父在心里琢磨了一下,也觉得他这建议可行。

反正都得请人的,不如请一个人合作,整条船归对方自主捕捞,卖的货,他抽一半或者六成当租金,这样对双方也好,对方可以多得一点钱,他也能省事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