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来的很快,带3号回派出所的时候,他爸爸着急的问起来:“警察同志,你们为什么要把我儿子带走呀?他犯了什么法?他还年轻,你们可得查清楚啊!”

“老爷子,最近小区发生了一起人身恐吓、伤害的恶件,我们怀疑这件事跟您儿子有关系,我们带他回去协助调查,您别担心,如果不是他干的,他很快就会回来。”警察耐心的解释着。

“警察同志,不可能吧,我儿子是聋哑人,他怎么可能去恐吓和伤害呢!”大爷说。

聋哑人?我愣住,怪不得他的眼神这么的丰富多变,敢情平时都是靠眼神交流的。

警察没有再回答老爷子,我们一行几人出了单元楼,警察给夜行者的手铐蒙住,带着他出了园区,上了警车。

我作为证人,也跟着回了派出所。

整个审讯过程进展的异常艰难,3号确实是一个聋哑人,警察找了一个懂哑语的过来讯问,但是却一无所获。

3号根本就不承认恐吓过穆艳红,甚至于否认认识穆艳红,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审讯被迫停止。

如果在24小时内,不能拿出直接证据证明他做过这件事,就得放他回家。

我想来想去,给警察提供建议,“同志,你们能黑进他的qq吗?他跟穆艳红的交流都是在qq上,这个应该可以作为证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