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被害人被分尸的时候,没有鲜血喷出。

所以,叶默推测,凶手应该是先将被害人勒死或者迷晕,然后再进行放血。

把血放干之后,再开始分尸。

可见这凶手有多么的残忍。

“这凶手残忍程度超乎想象,大概率是仇杀或者情杀,和之前的陆大蒙一案有相似之处。”老刘分析道,

“将被害人勒死或者迷晕,然后拖到洗手间放血,放完血再进行肢解,而且,被害人手上没有其他挣扎的伤痕,我总感觉,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凶杀案。”叶默微微眯着眼睛,很明显,这案子和陆大蒙案并不一样。

陆大蒙是因为和被害人发生激烈争吵,矛盾爆发,杀人。

而这起案子却不一定。

你想想,好端端的,谁会带砍刀去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