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累进制(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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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能文能武懂法律之外,也不可避免的沾染了一些刘易斯的个人风格。
什么个人风格呢?
简单来讲,刘署长这人有点黑!
不仅手黑,心也是駿黑駿黑的!
【刘易斯认为对税务的征收不应该一刀切,而是应该根据收入不同,把征税标准调整为累进制。】
【年收入低于600美元,免征。】
【低于1万的,征3。】
【超过1万美元的,征5。】
【而且,为了确保所得税能够及时征收,刘易斯天才的提出了收税要从源头抓起,开始执行企业代扣制,所得税款,从企业手里被直接收走,压根就不会发给纳税人。】
【而刘易斯最重要的发明,在于他认为税务署人手有限,让税务员一家家的清查税务,工作实在无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