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会跟美国李氏提出来,把某一个工厂所有的股份都卖给她。然后,美国李氏至少在这家厂没有了股份,雪莉也就不怕了。

你美国李氏即使在李氏国内公司有股份,也不干雪莉的事,只要你不来我控股的工厂捣乱就好。

在李老板看来,至少现在雪莉给他的印象,恐怕更容易选择后者。

可是,如果这样,陈杰和李晴会同意吗?李老板的结论是,很大概率这夫妻两个不会同意。

人家美国李氏早就已经在工厂里有股份,凭什么你雪莉来了就要人家退出去?这恐怕也太霸道了吧?

在李老板看来,陈杰夫妇最有可能同意的方案,就是三家三一三十一,三家各占百分之三十几。

这样就相当于,重启了美国李氏在国内公司的这些僵尸股份。

原来这些股份,即使占到百分之四十几,也是被他李老板压的死死的,根本没有话语权。

可是,一旦雪莉进入,实现了股权分立,那么美国李氏联合另外一家,就具备了话语权。

这种局面对美国李氏是最有利的,但不一定会被雪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