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跟刘亦妃的买卖最终顺利谈成了,他卖给对方一首歌,作价20万元。

且只有演唱权,版权依旧归他,但包火,不火不要钱那种。

生意归生意,不能说买歌的人是刘亦妃,他就后续什么利益都不要,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谈好了合作,接下来自然就是一边闲聊,一边吃火锅。

期间,还有人把后者认了出来,跑来要合影,到没人认出胡乐,他当前状态是歌比人红。

毕竟除了开发布会那次,他就没再公众面前继续露过脸,或许提到他的歌,会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但对他本人的印象不会那么强。

明星们为什么需要热度与曝光度,不就是怕长时间不露面,就会让人遗忘。

这个圈子其实也相当卷,为了曝光度,炒绯闻都是最初级的,更多骚操作简直数不胜数。

“意外”走光啊,红毯上“意外”摔跤啊,更甚者,直接拿负面新闻来炒作。

未来短视频兴起,人人都有机会变成网红时,为了流量,更是毫无下限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