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张恒接过话,和老牛仔聊了起来,顺便向对方打听了一下附近的风土人情,老牛仔还请张恒尝了尝他的嚼烟。

张恒按照他的指点,将烟丝放在颚下与牙齿之间,过了没几秒,一股辛辣的味道就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直奔喉咙而去,尽管有混合的香料掩盖,还是让人接感觉受不能。

据说口嚼烟之所以在美国流行起来,也是拓荒时期的事情,因为牛仔骑在马上很难点烟(风大,而且颠簸),于是想吸烟的时候就把烟丝放进嘴里,只要定时把嘴里的口水吐出来,就能一边工作一边抽烟,方便省事儿。

不过烟汁对于口腔粘膜的刺激更胜香烟,再加上现代社会没那么多让你随地吐口水的地方了,嚼烟也就渐渐的退出了市场。

张恒尝了下味道,也把烟丝吐了出来。

“可惜,”老牛仔道,“你有一口流利的英语,听说还有一手厉害的枪术,但是想在西部混,你还得表现的更像西部人。”

“我的确还有不少要学习的东西。”张恒闻言也没反驳。

“别着急。慢慢来。”老牛仔拍了拍张恒的肩膀,以示鼓励。

三人就这么走到了河谷入口,说是河谷但实际上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如今这里早就没有水了,但是两侧的岩壁还留着,的确是个很容易设下埋伏的地方。

“走吧。”老牛仔一马当先走在了最前面的位置,跟在他身后的是温蒂,张恒则在最后面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