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没有几个的字是写的差的,有的人甚至自成一派,成就一番美名。

宋致远的字,就是那自成一派的,笔锋苍劲有力,圆润中带着扑面而来的犀利,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大哥的字,都是千金难求的,自是最好不过。”宋致庆由衷地夸。

只是这夸赞里,多少蕴含了其它的含义,千金难求,并不仅仅是写得好,而是因为写好的人是宋润之,当朝一品相爷。

所以,他的墨宝千金难求。

“送你?”

宋致庆一愣,随即道:“多谢大哥。”

“裱起来,挂在你的书房,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看着它,吾日三省吾身。”宋致远淡淡地道。

宋致庆脸上一辣,像是被人刮了几个耳光似的,都红到了耳脖根了。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