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牛仔互相对视了一眼,尽管眼神中满是不甘,但最终还是识时务的退到了一边去。

随后张恒又看向那个晒太阳的老头,“嘿,看样子你要换个新杯子了,希望下个杯子陪你的时间能长一点。”

后者被这句话气的青筋直跳,连带着手臂都哆嗦了起来。

然而因为现在枪口就指着他的脑袋,他就算再怎么气愤,也没法开口说一个字。

不过就在这时候,却是有另一个声音开口了。

“你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现在,能把武器收起来了吗?”

那是一个年龄大约在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衬衫,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酒味,如果不是他胸前那枚同样看起来灰蒙蒙的警徽,大概会被人当做一名流浪汉。

不过他是从警局走出来的,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这里的治安官了。

尽管眼前的中年酒鬼和张恒之前在戈壁遇到的莫顿都算是法务人员,不过两人还是有点区别的,治安官通常也被称之为警长,是由城镇选举出来的维持一片区域安定的人,有时候还会兼职当地的法官,举行审判。

而法警也叫执法官则通常隶属于联邦,平日里的主要工作就是追捕或押送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