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福尔摩斯给格雷格森的提议也很简单。

——“抓回”保罗,之后再次去约翰家登门拜访,说明之前找警方是为了请他出席法院对保罗的审判。

格雷格森思考后照做了,结果过了没多久这出苦肉记就收到了成效。

约翰原来压根儿就没离开过伦敦,他就躲在郊区一处隐秘的庄园里,时刻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而他宅子里的老管家则负责给他通风报信。

眼见“凶手”已经被抓到,不只是《回声报》,《泰晤士报》和《晚旗报》等其他报纸也都是在交口称赞格以格雷格森警长为首的伦敦警方工作高效,智勇双全,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社会热心人士和活动家在呼吁提高女工的人身安全。

这件事情看起来已经盖棺定论了,于是一周后约翰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住宅里。

他也在担心这个节骨眼上自己离开的太久被警方给怀疑,那就得不偿失了。

结果他前脚刚踏进门没多久,后脚就被警方给包围了。

格雷格森警长终于可以长出一口气,得意洋洋的把约翰给拷了起来,而第二天《回声报》上又出了一篇新的新闻,讲述机智的格雷格森警长如何利用媒体来扰乱罪犯的判断,降低后者心中的警惕,最终将真正的罪犯给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