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是后续的问题,我们要讨论的是ai作品的生成,属不属于著作权的定义!”

“ai是使用者发出指令词语,至于其他的都是ai根据自己的算法进行的,这算是人类智慧劳动吗?”

“我认为可以这么看,ai本身不具有法律上的主体地位,只是相当于一个创作工具,人依旧是创作者!”

“我同意!不同的人在使用ai时,下的指令不同,所呈现出的作品也就不一样,这就符合了独创性与人类智慧劳动,所以可以参照著作权法。”

“我反对,我认为法无规定需保守!”

“……”

整整二十分钟。

众人从究竟这道题要不要给分,竟然掰扯到了ai版权的问题!

这确实是当前的一个法律空白,而且近期两高一部就要专门联合开会研究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