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幼兰编的剧本里是这么写的——

午夜电影结束后,江醒穿着一身黑色的正装,手捧九十九朵玫瑰花,牵着她的手,与她深情对望,并且温柔地问:端端,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身穿鹅黄色连衣裙、脚穿侧面系带高跟鞋的她喜极而泣,并且点头说:好!

对,杨幼兰还用了感叹号,说这样更能表达“两情相悦”的激动与喜悦。并且,杨幼兰千叮咛万嘱咐,要洪端端务必记清楚那天江醒穿的是什么衣服。

但是——

江醒不按剧本来:“八月份,在鬼屋。”

当时洪端端接了个真人秀,他让经纪人把他也“塞”进了那个节目,是侦探类别的综艺。那期是在鬼屋拍的,洪端端胆小,怕得不行,他担心她,就一路跟着她,她这个蠢货以为他是“鬼”,尖叫声差点把他喊聋。

快从鬼屋出来的时候,她的摄影师跟丢了,她缩头缩脑的样子太可爱,他没忍住就表白了,好巧不巧,在他表白的时候一只“鬼”从墙上跳出来,洪端端的惊叫声瞬间盖过了他那句“洪端端,老子喜欢你”。

她没听到,他的摄影师倒拍到了,但不是直播,他让后期把那段给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