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给妈准备过生日学做菜,可以理解。

她出了门开车离开了,临走的时候,还能感觉到那道带着打量和观察的视线。

等林雨桐走了,罗青衣才出来,探头问保姆:“随便抓一只就好了。”

随便抓一只,然后直接将头给剁了,这才放在盆里浇上开水,看着保姆给鸭子拔毛。她其实不怕这个,小时候在家,最盼着的就是妈妈买一只鸡或是一只鸭回来,然后抹断了鸡鸭的脖子之后,接上一大碗鸡血或是鸭血,第二天用鸡血鸭血再继续做菜。其实,便是鸡头鸭头她也挺爱吃的。如今保姆的宰杀水平不行,哪里有直接砍头的?其实她自己杀,应该都要比保姆利索点。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她在家也给哥哥做饭的。可是上了大学之后,大家好像都不喜欢这种的女孩子了。上老师家去吃饭,老师的爱人杀鸡,宿舍上铺的同学就用香水喷在雪白的手绢上,然后用手绢轻轻的不时的靠近口鼻的方向,说不出的好看。那时候她就发现,老师和班里的男同学好像都没觉得女同学那么做不好。虽然妈妈一直说那样不礼貌,但紧跟着,老师和一半的同学都开始迁就那位同学,班里的其他女同学哪怕没有模仿,但也好像都感觉杀鸡宰鸭是一件特别粗鄙的事,影响的她……如今在家,也能拿着手绢,然后给手绢上喷上香水,捂着鼻子在厨房门口看着保姆干了。虽然一万次的想提醒保姆,糟蹋了鸭头,鸭子腿窝的毛和脖子上的毛得特别仔细一些,但到底忍着没上前去。

等好不容易把毛处理干净了,保姆开始给鸭子开膛破肚。可这保姆大概是大家子出身吧,竟然直接将鸭肠子给扔了。

妈妈以前哪里舍得扔,花费很多的时间将鸭肠子给翻出来洗干净,第二天用鸭肠烩了鸭血做给一家子吃。

好容易处理完了,剁成小块了,保姆把厨房让出来了:“我打听了,料都买齐了,方子就在纸上写着呢……”

“那你去忙吧。”罗青衣系上围裙 ,进了厨房。保姆转身去打扫楼上楼下的卫生去了。

她看着方子,一步一步照着做,折腾了得有一个多小时,出锅了。尝了尝,总也不是那个味儿。叫了保姆过来尝,她倒是满意的很:“好吃!比我做的好吃。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手艺。”

罗青衣勉强笑了笑:“喜欢吃就带回去吃好了,我不是很饿,今儿就别做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