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桐摇摇头:“这是怎么来的?”

“三十三岁白手起家,哪有那么容易的。”石樱看着林雨桐给朱珠按摩脚底,心里突然有点羡慕,有个孩子就有人真心心疼,这种感觉好像还不赖。她端起边上的水喝了一口,“当时你外公把你抱回国内,你妈那段时间就跟疯了一样。除了上学,到处打工赚钱。早上给人送报纸送牛奶,中午去参观洗盘子。晚上去各种通宵营业的酒吧当侍者。一晚上能睡上两三个小时就算不错的了。后来,她在酒吧听一个从非洲过来的黑人姑娘说了他们那的情况,那边战乱频发,但越是没人去的地方,走通了商机就越大。因此,她休学了一年,一个人去了非洲。经历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但是回来的时候,身上就多了这么一个差点要了她命的伤疤。当时伤口还没有完全痊愈,比你现在看到的要狰狞的多。然后她回归了学校,开始创立了现在的栖凰。”

关键的部分石樱也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原始资金,是拿命在非洲拼回来的。

“对你妈好点,她其实挺不容易的。”石樱重新趴下,“她都不敢叫你们看见吧。平时都是叫人给贴纹身遮挡的。”

所以哪怕是林博恐怕也不知道。

技师进来询问还需要什么服务,石樱就不再提之前的话题了。她叫人再加了一张床给林雨桐,然后叫她们进来再给按按。

朱珠只觉得这一觉睡的真香,睁开眼只觉得整个人都变得轻盈了,“你们这里换技师了?手艺不错。”说着,就要掏钱给人家小费。

石樱撇了撇嘴:“你闺女给按的,小费就免了。”什么手艺好,我看就是心理作用。有个闺女了不起吗?臭显摆什么呢?

朱珠愕然的朝林雨桐看去,然后摸了摸后腰,尴尬的一笑:“你看见了?是不是特丑?”

“改天回家我给你画个彩绘,不怕水洗的。想换花样的时候我给你重新画。”林雨桐说着就起身,“时间不早了,都五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