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监守自盗(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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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之后的境界,需要的时间更久,他接下来这段时间的修行重心,还是在如何尽快突破到神通境。
周处之事过后,张春意外的再次升官,从神都丞升为神都令,彻底成为神都衙的一把手。
不仅如此,陛下并没有指定神都丞和神都尉,也就是说,这偌大的都衙,都是他一个人做主,再也没有人能对他指手画脚。
李慕依然是神都衙的捕头,他的身份是吏,并非官,官和吏虽然都是大周公务员,同样拿国家俸禄,但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界限。
成为大周吏,没有什么苛刻的要求。
吏一般是由地方官员指定,或是子承父业,只要家世清白,三代以内,没有作奸犯科者,就有资格成为一名光荣的大周吏。
但官员不同。
大周品级最低的官员,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也需要在书院中接受几年正规教育,数年之后,才有入朝为官的资格。
这是文帝时期定下的规矩,为的便是整肃大周官场的乱象,提高整体官员的素质,这一举措,在当时,的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