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这一次的调查,绝不是针对个人。

也等于是把自己和商业犯罪调查科从这件事中摘出来。

免得到时候殃及池鱼。

果然,这位负责人还是有脑子的。

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

虽然这话说的是冠冕堂皇。

只不过,现场的记者可不是这么好忽悠的。

“请问一下,商业犯罪调查科隶属于fbi,而jrs是一家小日子的上市企业,与我国商业没有任何的关系,就算在收购过程存在嫌疑,为什么要动用我们的力量来进行调查?”

“是啊,请问这属不属于越权?”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管到他国的商业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