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下)(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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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这种层次,他们每天所能攫取的利润就已经达到了一个颇为惊人的地步,而同样也产生了饱和。
再向上的,就已经不能够被称为黑帮了,而应该被称为家族犯罪集团,统治哥谭的十二个黑帮家族,除了掌控在他们话事人手中的核心武力,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需要亲躬的生意,他们要做的,就是遥控这些大黑帮,每个黑帮家族的手下都有几十或者上百个大黑帮,分管着不同片区的不同生意。
法尔科内在建立十二家族的时候,以十二种不同的产业,让他们各自有所侧重。
而法尔科内则高居金字塔的顶端,向所有家族和黑帮发号施令。
在对于这些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当中,布鲁斯发现,哥谭这看似混乱无序的规则,实际上是一个相当牢固的金字塔,财富被从犯罪产业一层层的提取出来,然后再由最顶端的进行再次分配和生产。
在这样的循环当中,哥谭产生了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铸造了全美最大的犯罪产业聚集地。
同时,布鲁斯发现,和他想象的不同,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讲,这座城市的产业架构竟然还该死的健康,不论是各层级产业体量的分配,还是所谓的产业聚集地划分,竟然比全美绝大多数的城市做的都好。
随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布鲁斯一点点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因为他发现,哥谭虽然很邪恶,但其实并不贫穷,民众的生活水准也不低,除了很危险之外,这里的人还挺有钱的。
布鲁斯在游历美国的过程中,也曾研究过美国各大城市人们的生活水准,他发现,哥谭这座该死的城市里绝大多数人生活的水准,竟然还超出及格线很多。
布鲁斯在医院的探访过程中,认识了一个从要冲城来的老人,人们管他叫“来福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