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店主是个胖子,得知秦夜的来意,立即笑脸相迎。

逛了一圈儿。

秦夜感觉很适合,只是价格上百两银子,超出了预算。

虽然是买下来,可使用权,毕竟只有五年。

在大秦!

脚下的这块地不属于个人,而归国土。

脚上的东西才归个人。

五年之后这土地要么归于国土。

要么交一批地税,转接给下一个人。

一个人在秦法中,是不允许占领这块土地超过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