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报错
原店主是个胖子,得知秦夜的来意,立即笑脸相迎。
逛了一圈儿。
秦夜感觉很适合,只是价格上百两银子,超出了预算。
虽然是买下来,可使用权,毕竟只有五年。
在大秦!
脚下的这块地不属于个人,而归国土。
脚上的东西才归个人。
五年之后这土地要么归于国土。
要么交一批地税,转接给下一个人。
一个人在秦法中,是不允许占领这块土地超过五年的。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