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来讲,第一个受害人劳伦斯死于钉十字架,凶手用楔子钉进他的四肢、心脏和脑袋……”

“第二个受害人霍克死于斩首,第三个受害人死于被锯成两半,这都是耶稣十二门徒的死法,尤其是把人锯成两半这个死法,如果不是为了还原奋锐的西门的处刑手法,不会有人用这种费时费力的手段杀人的……”

“但是这起案子又和前两起完全不同,前面发生的两个案子,劳伦斯的体内检测出麻醉药物,也就是说,他是先被麻醉,再被钉死,在被钉死的过程当中,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霍克也是同样,他先被人绑起来,然后被一刀砍掉了脑袋。”

“但按照常识来讲,如果一个人拥有用这么凶残的方式杀死里奇的力量,那他完全没有必要去麻醉劳伦斯,也没有必要把霍克绑起来。”

“劳伦斯也算强壮,可毕竟是个老年人,霍克身高很高,但比较瘦弱,这两个人都没有正值壮年的里奇强壮,杀手拥有一个人制服李奇并把他锯开的力量,却非要画蛇添足的先把那两个人制服住,再杀死他们,这很奇怪……”

“或许,里奇的死是两个人配合作案呢?”

蝙蝠侠微微摇了摇头,他说:“在我所学到的犯罪心理学课程当中,大多数连环杀人案的案例中,凶手都是一个人,并没有其他人配合作案。”

“除了是因为两个相性刚好一致的精神病碰到一起的概率很低之外,大部分会犯下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对于作案和杀人这件事都有一种特殊的痴迷,他们对杀人案有自己独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