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笔记本有皮质的封面,四个角分别用金属包边,压住封面的那一部分金属被扭曲成了华丽的花纹,纯黑色的皮质封面没有任何内容,封面的边缘被恰到好处的砸进去了一个锁扣,连接着同样材质的皮带以及挂住两个皮带的一把锁。

如果非要火箭浣熊形容的话,这个笔记本带着一种质朴的恐怖。

席勒将笔记本放在了桌面上,自己也坐在了柔软的皮质椅子上,发出了一声喟叹,他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大堆的钢笔,火箭浣熊认出,那就是白天被他摊开在阿卡姆办公室桌上的钢笔。

看起来经过了精心挑选,一定很精心,因为火箭浣熊能看出它们应该来自于不同的生产线,用了不同的工艺,甚至就连制造的年份也不尽相同。

可席勒却没有立刻打开钢笔开始写字,而是伸手拉开抽屉,从抽屉当中拿出了一瓶墨水和一支羽毛笔。

“老天啊,你不是想要用某只可怜的鸟儿的残骸来写字吧?”火箭浣熊显然是没有见过这么古朴的笔,而大惊小怪的把它形容为鸟类尸体的一部分。

“你说的可真对,我也很喜欢这个解释。”席勒自顾自的翻开笔记本,接着说:“真希望看到这本书的读者也能联想到此类场景。”

火箭浣熊有些不解的歪歪头,他沿着桌子的边缘走到桌前的窗台上,并坐了下来与席勒面对面,看着席勒蘸墨水的动作问道:“读者?你是想给谁写信吗?你不会打算把它写满吧?”

“不行吗?”席勒轻轻弹了一下笔尖,甩掉多余的墨水,翻开黑色笔记本的第一页开始落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