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理清的逻辑,在哥谭这样的治安情况下,如果力量不占优势,这种人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活地狱在东区相对比较中心的位置,周围全部都是黑帮的地盘,而且都是那些不好惹的刺头。

想进入这里。有两种途径,要么就是你看起来就不好惹,五大三粗,满身纹身,一看就是硬茬子。

要么就是。只要没人知道你进来了,你就能进来了。

哥谭人不怕那些十分强壮的人,因为这种人随处可见,黑帮打手为了在火并中占据优势,都十分自律,让自己看起来尽可能的凶恶。

而那些看起来完全不凶恶、语调十分平静、说话不带脏字,看上去就十分好欺负的人,还能在贫民窟活下来,就说明他们一定是用其他的方法,而这个方法,就比较五花八门,不好过审了。

当然,也会有一些外地的猪仔,刚来的时候是这种风格,但是其中的聪明人,都会试着融入哥谭,用强硬的外表伪装自己,去换取一些便利,而比较笨的人,肯定没法活着走到活地狱。

那么在这里,出现一个这样的人,他到底是什么身份,就可想而知了。

而哥谭人同样也非常清楚,和这样的人动武不是明智的选择,除非你有把握能把他彻底挫骨扬灰,否则,你就有可能在今夜闭眼的一瞬间,看到他站在你床头,对你狞笑。

看似非常认真的和席勒握了一下手,他说:“这里的水味道真不好啊,对吗?先生,你今天才搬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