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也不知道是自己审美跟有钱人有差距,还是有钱人的审美都这么独特。

方墨进来之后这家店里的男装专区,他是一件衣服都没看上。

在他的审美里,这地方的衣服简直是一件比一件丑。

妈的,设计得还敢再离谱一点吗?

花棉袄上面加几个金色的标志,就能卖几万块?

这不是抢劫吗?

那不就是标标准准的东北大花袄子吗?

这玩意啥时候能卖到几万块钱了?

方墨不理解,关键这门童见他视线一直盯着那花棉袄,还以为方墨对这件衣服情有独钟,立马笑着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