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人的普遍认识就一个,那就是我们是上等人,可以锦衣玉食,可以歌舞升平,跟那些泥腿子有很大区别。

抱着这个想法,古代这些文人一旦为官,那基本就是求稳,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泥腿子的死活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据说明末的时候,还有一些文官表示,为什么那些贱民、泥腿子不好好在家等死,偏要造反,给他们添堵什么的,这种奇葩言论也是没谁了。

很可惜的是,老朱这个时代叫洪武朝,而非崇祯朝,文官敢有贪污的,杀!欺民、害民的,杀!

什么法不责众,什么刑不上大夫,在老朱这儿通通不存在,甚至于可以说,老朱是将万千百姓当人,而不将官员当人的。

所以,在文官心中,这人简直是暴君,残暴好杀,贪六十两就杀人搁以前谁见过?然而现在他们见到了。

六十两才多少钱?

按唐朝一两银子等于今天2000块钱,清朝由于大量外来金银涌入,金银严重贬值,一两只相当于200块钱,而在明朝,一两银子大概等于1000块钱左右。

所以,贪六十两大概就相当于今天贪污六万块钱,六万块在那些豪族士绅看来当然不多,可很多百姓拿着这六万块钱最少最少也能过上一年好日子,买粮食,买新衣,不会被饿死,能干好多事儿。

就算在今天,一年收入能有六万也能过好一年了,更不用说那是在古代,一个知县一年俸禄也就45两白银的年代,贪六十两被杀,真心不算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