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部一间很干净的牢房内,锒铛入狱的李小牙躺在床上,叼着一根稻草,明律有规定:【武官三品以上有犯者,必奏请得旨,乃鞫之。四品以下有犯,所司就逮问定罪议功。请旨裁决】,意思就是要有皇上授权才能逮捕官员,也有例外,那就是犯了杀人罪,可先捕后奏。

李小牙只是推到了一名秀才学子,便因涉嫌杀人被逮捕了。

没想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身子比老头还弱,倒地也什么没磕碰,只是一眨眼就暴毙了。

明显是心肌梗塞,正巧被他推倒时病发了,真是倒了血霉!

李小牙坐起来,闲着没事,找外面两名狱卒闲聊。

“两位大哥,贵姓?”

“大人,小的姓黄。”

“小的姓张。”

“黄大哥,张大哥,你们干狱守多久了?”

“有些年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