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西泽回身,凤眼微眯地看着毛茸茸的一小团,视线略过这小东西,看向长歌,早春晨起,她披了一件厚厚的羊绒披肩,长发慵懒散落,神情不冷不淡,摸了摸叫嚣的奶凶小狗子,眼底透出几分少见的笑意。

陆西泽被钉在原地,久久回不了神,近乎贪婪地看着她一闪而逝的笑容,她鲜少这样松弛慵懒,仿佛卸去了重重枷锁,回归到无忧无虑的少女时期。

“吃饭了吗?我带了早餐。”陆西泽说着看了看庄园,示意她邀请他进去。

“进来吧。”长歌抱起还在“汪汪汪”的小狗子,看了一眼陆西泽,慢条斯理地说道,“狗子都不喜欢你。”

陆西泽:“……”

许久,他低低一笑,半是自嘲地说道:“良善被人欺,与其做一个处处受欺凌的老好人,不如做个恶人。”

他伸手去摸秋长歌怀里的小毛球,小毛球浑身毛发都竖了起来,“汪汪”了两声,见他眯眼冷酷的模样,“嗷呜”一声缩进了秋长歌的披肩内,埋起狗头装死中。

“还挺机灵。”陆西泽进屋环视一周,见屋内陈设都是极为考究的,挑不出半点错处,屋内都是她生活的痕迹,墙角的花瓶内插着两支桃花,茶几上是木质的茶具,复古衣架上挂着昨日穿的绿色绸缎礼服,处处都凸显出精致。

陆西泽看着微微添堵,他的心思都在开疆拓土上,从来不关注生活中的这些细节,但是长歌是个挑剔的人,即使是过粗茶淡饭的日子,也会从朴素中过出雅意来,这点他不如傅怀瑾会钻营。

“喝茶吗?”长歌从柜子里取出傅怀瑾送她的野茶,想了想又放回去,换了邻居送的咖啡豆,陆西泽这种名利心重的人,也喝不出野茶闲云野鹤的趣味,不如换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