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将夔州船商送来的五万贯,连夜送到巫山县,然后让王忠嗣押运这批财帛前往长安,在公文中加这么一句就行了。”

方重勇抛出自己的杀手锏。

沉吟片刻,郑叔清叹息道:“送钱是应该的,只是不能王忠嗣去送。这样吧,我让杨若虚带着亲信押运这批财帛到扬州,走都水监的路子入长安。如今都水监在李相的掌控之下,无碍。

至于这其间夔州无人值守,让王忠嗣调府兵来府城也行。”

郑叔清拒绝了让王忠嗣押运的建议,却也认为赶紧把这五万税款送回长安给李隆基,是大事不能耽搁。

郑叔清可以请王忠嗣来夔州府城看场子,因为这本身就是王忠嗣的义务之一。

唐代军府除了训练府兵外,还有保护所在州县安全(不是日常治安),应付突发军情民情的任务。虽然这种情况不常见,但是却又在章程中写得明明白白。

这就跟隋朝“总管府”制度一样,管理府兵,也负责州郡安全。

然而,若是命王忠嗣押运五万贯财帛,那就是郑叔清的政治立场发生改变,这是非常严重的政治错误!王忠嗣日夜思念回长安当然不会拒绝,府兵押送税款,勉强也说得过去,可是李林甫会怎么想,那可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