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不应当用自己偏颇的思想去评判任何人,要用法律的直尺进行衡量。

就像当年有一个很著名的案例,昆山的龙哥案。

小明骑车到等待红绿灯的空隙时,遭到身后驾驶宝马车的龙哥奋力推搡,尽管小明非常生气,但他还是本着善待他人的态度将自行车移走。

但车上的另一个白衣男子人并没有放过他,下车与他发生口角之争,最后龙哥下车对着他拳打脚踢,并从后备箱掏出一把长刀,直接冲向小明。

在砍杀小明过程中,龙哥长刀被小明夺去进行反杀,小明追了两条街,最终龙哥当场身亡。

当时的法官没有站在小明的角度思考,而是站在旁观者的态度认为他不构成正当防卫。

这个案例老教授说过,如果你存在于危急关头,你认为龙哥往外跑就没有危险了吗?他就不会再进行报复吗?

所以我们不能站在上帝角度或者是旁观者去看待当事人,而是要置于当事人的环境之中,这样才能更好地去审判,千万不要用个人主观意识进行评判,这是大错特错的!

中午的食堂里人满为患,陈诗韵和刘骏驰为几个同学打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