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谈判,比林海预想得要顺利得多。

双方都做出了相应的让步,在授权经营费的问题上很快达成了共识,黄岭同意将老爷岭、石庙子、洋河、七星山四个国有林场七十年的经营权承包给中夏地产集团,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授权经营费最后确定为每年25个亿,每隔十年,根据经营情况进适当调整。

四家国有林场的总计五千余万元的债务也由中夏集团负责偿还,作为条件,林场百余名在册职工的安置问题,则由县负责解决。

同时,县还提出,可以将位于大洋河畔的县林业局实验基地以土地置换的方式交给中夏集团,由中夏集团在原址建设一座大型商业广场。

中夏也承诺,马上安排技术人员赶赴黄岭,对四家国有林场进行实地勘测,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方案将在三个月后面世,到时候,再针对细节进行协商。

现在,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运营管理方面。

中夏方面始终坚持独立经营的原则,不允许黄岭县参与,并称如果此条件不满足,中夏对与黄岭的合作将不予考虑。

其实,县委和县已经给林海交了底儿,关于联合经营的问题,是可以做出让步的,没必要非参与管理不可。但林海却认为,还是有必要争取一下的,杨怀远和王忠田等人商量之后,最终也答应了。

“这小子如今是开挂阶段,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万一要是真把联合经营给谈下来,那等于是给黄岭又多了条财路,如果对方实在不答应,在最后阶段再让步也不迟。”杨怀远说道。

有了领导的鼎力支持,再加上常静茹这个不算内应的内应,林海更是信心爆棚,在谈判桌上表现得潇洒自如,不光是黄岭县的这帮同僚看得目瞪口呆,就连中夏方面的人员也佩服得五体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