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朝鲜日报》收到了汉城法院的传票以后,《朝鲜日报》方社长感到十分荒谬。

“宋熠这家伙是个疯子吗?就算遇到不实报道,难道不应该第一时间和报社沟通,要求报社撤回相应报道吗?他这直接去法院起诉是几个意思?怎么,他想钱想疯了?”

这时报社的法务告诉方社长一个更加不好的消息,“社长,宋熠这次好像真的是想钱想疯了,他以《朝鲜日报》严重侵犯他个人名誉,给他个人造成极大精神伤害,给新亚传媒地产集团企业声誉带来极坏影响为由,向我们报社索赔总计一亿美元补偿。”m.bīQikμ.ИěΤ

方社长这下彻底抓狂了,“一亿美元?哈!这不是在讹诈吗?他以为他在美国吗?随随便便打个官司就能索赔一亿美元赔偿?”

法务神色很严肃,“社长,宋熠的索赔并不是单纯的狮子大开口。新亚传媒地产集团表示他们公司正准备推进借壳上市计划,目前上市计划已经完成绝大部分准备工作。”

“新亚的法务团队说正是由于《朝鲜日报》对宋熠的诋毁,导致众多投资人放弃支持新亚传媒地产借壳上市计划。不仅如此,这些投资人还要求宋熠回购他们之前买入的新亚传媒地产集团股份。”

“如果新亚传媒地产集团成功上市,按照他们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公司上市总市值不会低于五万亿韩元(约合300亿人民币),从这个角度上计算,宋熠索赔一亿美元的精神和经济损失不算离谱。”法务仔细分析。

方社长听到法务这么说,一下子就懵逼了,“照你这么说,如果我们官司败诉,我们真的有可能赔偿新亚传媒地产集团一亿美元?”

法务否认,“这倒不至于,毕竟我们韩国法律里没有惩罚性赔偿的说法。不过如果官司败诉,赔偿金额肯定也不是两千万韩元(12万人民币)能够解决。”

方社长听明白法务的意思了,如果新亚胜诉,《朝鲜日报》很有可能要支付数亿甚至几十亿韩元的天价赔偿,即使《朝鲜日报》再怎么家大业大,也打不起几次名誉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