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日行一善,我很快乐。”

“怎么日~~行的善?”

“哼哼!当然是明察秋毫、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那公平公正有了,咋不顺便公开呢?弄个三公不好吗?”

后世村委会的事儿麻烦着呢!什么四议两公开,理事会、监事会、各种委员会一大堆,和公务员的逢进必考差不多,人家是逢事儿就开会,不开会就是工作没有做到位。还是这会儿当干部潇洒啊!管的事儿少不说,地位还高。

“公开就算了,这么大的丑事儿,他们自己付出代价就行了,还非要给别人带害。恶心,想吐。”

唉!君不见,一个‘大朗,喝药’传颂了多少年了,热度依然不减,甚至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还有了愈演愈烈的苗头。

低调点儿还真是个好办法。毕竟林里去什么《法律文书网》看判决书,一大堆点开后看不了,不是涉及未成年人就是涉及其他情节不宜公开,林里就想不明白了,你传上去一个标题干嘛啊!标题党吗?好歹也是国家单位,就不能上点儿干货吗?关键人名以某某代替不就行了嘛!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