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能让我天天吃肉,做一辈子哑巴又有什么困难的。到时候我可以写字交流啊!咱可是读过书的人。”

“你个小班儿毕业的渣渣。抛开书本这么多年了,字都不会写了吧!”

“不就是写字嘛!这有何难。那可是深深的烙印在我脑海里面的东西,这辈子都忘记不了。”

大口袋不服气,蹲下找了个柴禾棍儿,就对着湿润的地面划拉开了。

林里蹲下,只见地面上快速出现了一段狗爬似的,又或者下蛋公鸡签字似的,认了许久才认出来的字。

“我太喜欢吃肉了。”

但是这家伙的错别字也是多。

‘太’字少了个点儿,成了‘大’字。

喜欢的‘喜’干脆就没有下面的那个‘口’,看着有点儿纯爱的感觉,不吃肉的那种。

‘欢’字左右结构分的太开,成了‘又欠’,腿叉的太开了。要是让教他的老师看到了,还真得骂他一句欠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