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黄醉等人前后失踪相距一年的时间,只是一种巧合,那么王康制造这四人失踪被害的动机应当就是单纯的出于报复。我希望是这样。”

“但是,黄醉等人失踪相距一年的时间,如果是另一种巧合。比如,假设他每隔半年,或者两个月、三个月就会作案一次,并且每一桩案件都成了悬案或隐案,而黄醉等人只是他犯下的众多案件中的少数被害人,同时黄醉等人失踪被害的时间恰巧都相距一年左右,而我们知道的被害人仅限于黄醉等人,也就会错误的认为一年左右的时间是王康的作案周期……”

小吴闭着眼摇摇头,说:“李队,这有点吓人了。如果是这样,王康的作案周期根本就无法掌握,犯下的案件,也无法估量。他的心理状态肯定也变态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可以说,他就不属于‘人’的范畴,而是一头以犯罪愉悦自己的直立行走的人形动物。”

李竹道皱着眉头,说:“我们没见过、没听过的人或事,不代表不存在。王康就是李海东,这一点我们可以基本确定。从李海东对王芳的作案手法上来看,你认为他还属于‘人’的范畴?王康,或者说李海东的心理状态,符合这种假设。”

“黄醉等人的失踪和被害,一直悬而未决。十几年后,我们也是根据黄醉等人对王康有过性侵行为的这条线索,想要对这四人进行问话,才发现了他们过于巧合的已经失踪或被害。这说明什么?说明王康完全具备制造悬案或隐案的能力。所以,对于王康这人,我认为只有我们想象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出来,或者做不到的。”

小吴指着黑板上“白土文碎尸(2019年10月21日)”的字样,问:“王康既然具备这种能力,为什么要在微信群里自曝罪行?还有,他对王芳实施杀害并碎尸,是出于满足获得犯罪快感的需要,还是他们母子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根据线索,王康对其母亲王芳的不满,应该在十几年前就已在他心里埋下了种子。”

“不管是出于对王芳的不满,还是出于满足自身获得犯罪快感的需要,我认为王康都有足够的能力继续将这一案件制造成隐案或悬案,这与他自曝罪行的行为相矛盾。”李竹道说,“王康的作案动机,一直是本案最大的疑点。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他作案,并在作案后自曝罪行,根据现有线索,暂时无法推论。”

然后,李竹道指着黑板上“文韬等人强暴王康(2002年6月)”的字样,说:“黄醉等人的失踪和被害,如果确系王康所为,那么王康的作案动机,必然有出于报复的成分,这一点可以基本确定。问题在于,王康既然报复了黄醉等人,那么文韬呢?文韬为什么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