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刘文佩从头到尾都不敢下车,不敢去看丈夫的尸体。”

“之后,刘文佩把车开到原本聚会的地方附近藏了起来,具体在哪里她就没说了。”

“接着,刘文佩又打车去了案发地点,痛哭一场后,在确认已经丈夫死亡的情况下和司机的见证中打电话报警,还装模作样地非得喊来救护车。”

“那台走私车从我这里到了刘文佩手里后,她就一直藏着没有开过,仅开过一回,就是撞死自己丈夫这一回。除了我,没人知道她手里有一台走私车。”

“由于聚会属实,和丈夫联系、要求丈夫在偏僻的路口接自己也属实,当地警方在调查时也压根儿就没有怀疑过刘文佩。在追查肇事车辆时,由于是辆走私车,警方根本就无从查起。所以,刘文佩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弄死了自己丈夫。”

“我对她弄死自己丈夫的行为很不解,刘文佩的理由却很简单,她一直想离婚,但是她母亲坚决反对,还以死相胁。她肯定不能把自己的母亲怎样,也不想忤逆母亲的意愿,就想到了这个弄死自己丈夫的办法。只要她丈夫死了,那她和离婚就没什么区别。”

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此路不通那就另走捷径。不得不说,在结束自己和陈水彪的婚姻上,刘文佩充分发挥创新性思维,在离婚得不到母亲应允支持的情况下,居然发散思维,联想到弄死自己丈夫的办法,从而达到了和离婚“异曲同工”的效果。

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制造问题的人。在刘文佩想要离婚却离而不得的情况下,按照常人理解,制造出这一问题矛盾的,应该是她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