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乳口小儿,不过是邯郸学步!去岁,朕已经下令清查无谷之人,哈哈!汉民还是太多了,正好,大明颁布杀奴令,朕就继续清理无谷之人,看谁杀得过谁!”

李永芳心中一寒。

天命九年(1624)正月,努尔哈赤九次下达汗谕,清查所谓的“无谷之人”。

他把汉民分为有财产,和无财产的人。

前者为有谷之人,可以伺候主子,从事劳作。

后者则为贫民。即无谷之人!

努尔哈赤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

最后于当年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

各地汉民不堪其杀戮,纷纷反抗及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