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如果也有两套身份信息,名下的车辆又在另一个姓名之下,我们用王芳这个姓名,当然查不到她的车辆信息。”李竹道补充道。

外勤组的任务是找到王芳的另一处生活起居地。李竹道在假设王芳有代步车的前提下,试图通过其车辆信息,反查到王芳的另一个身份信息,再根据这一身份信息,追踪到其名下房产或租房信息,这是他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的办法之一。

段明仔细想了想,却提出不同意见:“你们外勤组之前说过,李海东的车,是他在近一个月内购置的二手车,入手时间和他搬进白土文小区的时间基本吻合,如果王芳也有代步车,李海东为什么弃而不用?再说,王芳当时是去有急事,如果真有车停在建设路口的停车场,那她办完事情之后也肯定会取回。所以,我认为这个假设矛盾的地方太多,可能性不大。”

李竹道说:“你忘了白土文小区1304号房的装修设计。虽然我们暂时还不知道李海东为什么要将王芳囚禁在那里,但能确定的是,王芳在这一个月内没出过1304号房。那么在这一个月之前,王芳的出行是不是也受到了李海东的限制?”

“至于李海东为什么不用王芳的车,反而重新入手一台二手车,这……还真说不通。建设路口一带都是高端写字楼,出租的单身公寓也贵,一个五十好几的阿姨,会舍得在这里租公寓?”话锋一转,李竹道自己也开始怀疑这两种假设的可能性了。

“拿着王芳的照片大规模实地排查,这风口浪尖上肯定会进一步刺激舆论,要是有结果还好,万一没结果就是在空耗时力,还惹得一身骚。处座给的期限才三个月,时间宝贵,经不起浪费。外勤组拢共才六个人,起码得一个掰成几个用,才能在短期内验证这两种假设到底成立不成立。”李竹道说着说着就开始喃喃自语,好像在说给段明听,又好像在说给自己听,“六七个月以前,王芳在和谐小区正常出入,那么在王芳消失的这六七个月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李海东产生了这么极端的行为?而王芳在1304号房内从来没有发出过求救信号,也就是说她默许了李海东将其囚禁的行为,这又是为什么?”

段明见怪不怪,说:“行了,别演了,也别摆出一副千头万绪乱如麻的样子。知道你什么意思,我们信息组做过的无用功多的是,不在乎再多一两件。”

尝试验证一切假设,即使那个假设的可能性不大。可万一呢?万一当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曲折,原本看起来可能性不大的假设,也有可能成立。

李竹道在办案时,会给一条条线索设定若干假设,再从可能性最大的那个假设开始验证。可白土文案有了限期破案的紧箍咒,复杂的案情让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只用外勤组去验证一条条假设,眼珠一转就开始打段明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