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是个善良的,体恤旅途艰辛,带个孩子确实不方便,也就同意了。

夫妻俩千恩万谢,要给房东钱,说是孩子的生活费,房东不要,说前后也没几天,拿钱就生分了。没办法,夫妻俩只能预付半年房租。

过完年后,夫妻二人所在的企业开工,员工们也都相继回来,这对夫妻却一直不见踪影。

善良的房东认为夫妻俩兴许在老家有什么事耽误了,况且孩子还在这里,不可能不回来嘛。

一直到了夏天,半年过去了,夫妻俩还没回,房东终于醒悟:这对夫妻多半重男轻女,生的是个女孩儿就不想要了。

于是,房东报警。

当时的侦察技术实在不咋样,各方面的实名制压根儿就不存在,所谓的大数据搜查也根本就还没出现,公安机关侦办案件主要依靠的就是手脚和脑子。也正因此,许多的大案要案迷案悬案,也大都发生在那个年代。

由于两夫妻已经走了大半年,警方掌握的线索信息少之又少,技术侦察手段也相当有限,所以连警察也没有找到这对夫妻的下落。

但警方通过对夫妻俩原本工作的企业进行走访,也并非完全一无所获。

夫妻二人留下的身份信息早被企业不知道扔到哪儿去了,但领导同事们都说他们不是邻省人,这对“夫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各自的家庭,并且彼此的妻子或丈夫也都来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