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人见他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转眼就拿出纸和笔,要求他立下“协议”,必须无条件满足盛智秀的生理需求。匡小山要是觉得做不到,也可以选择和她离婚。

匡小山却选择签订这份“不平等条约”。

最后,盛智秀看着闻忠,说匡小山都能接受,你不会连他都不如吧?

闻忠将手里的“协议”叠得整整齐齐,最后却塞进自己的口袋。

接着就说这有啥,老子就是不想入赘,别给我提什么要和可卿结婚,就必须入赘的屁话,老子对你的生意不敢兴趣。一句话,老子不会入赘,但也必须要和可卿结婚,轮不到你同意不同意。你也逃不出老子的手掌心。

说完之后,又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

盛智秀仅把闻忠当成一件新得到的“玩具”,却压根儿没想过闻忠辉是她根本就惹不起的存在。闻忠这样的人间恶魔,怎么可能甘做一个女人的裙下之臣。从来就只有别人听他的,没有他听别人的这一说。

显然,盛智秀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只当闻忠是个“不老实”的男人,是条不用钓也会自己跳上岸的笨鱼,却压根儿没想过这跳上岸的也有可能是条吃人不吐骨头的鳄鱼。

盛智秀将匡小山和宁可人夫妇签订的“协议”拿出来给闻忠看,或许只是想告诉他,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你看我家小女儿和小女婿都能“欣然接受”,却没想过这番举动如同作茧自缚、挖坑埋自己,会给闻忠留下多大的把柄。

闻忠以手里的“协议”相要挟,声称盛智秀如果不听从自己的安排或命令,就会将这份“协议”复印个几万份,然后洒得满大街都是,甚至还会考虑寄给各家新闻媒体,至于这些媒体敢不敢刊登出来,他也不能确定,但不妨碍他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