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妖孽竟是我自己!(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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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后站在乾清宫的门前,她本来应该住在慈宁宫里,那是太后的寝宫。
但是在高拱案后,张居正领群臣上奏,希望李太后能够视帝起居,她才徙居乾清宫。
乾清宫是皇帝寝宫,李太后住在这里,代表着她在代行皇权,代行也只是代行,她并不能触摸那枚万历之宝,只是挑选出自己觉得合适的意见,让皇帝用印。
李太后其实不想小皇帝出宫观刑,但是小皇帝说:刺王杀驾案发生,皇帝躲起来,反而更加露怯,外廷大臣们一看,哟,小皇帝胆小怯懦到这种地步,连点血都不敢见,连要杀自己的人都不敢面对,大臣们就会更加肆无忌惮。
凌迟本就是非刑之正,属于皇帝下旨,皇帝亲自判的案子,若是往常时候,皇帝大可不必去监刑,但是此时正是主少国疑、君不振纲的时候,皇帝要是漏了怯,本就胆大包天的臣子们,那岂不是要更进一步?
李太后准许了小皇帝出宫去监刑,并且暗自下定决心,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允许小皇帝如此不务正业。
朱翊钧大踏步的来到了东郊米巷之内,这解刳院按照他的标准,已经和太医院完全隔开,四进出的大院子,一棵树都没有,地砖皆铺满,这是为了防止蚊蝇虫鼠,为了卫生。
朱翊钧对解刳院的环境非常满意,而王章龙、陈洪、孟冲等一干要犯都已经被缇帅送来了大明。
“摘掉口塞。”朱翊钧看着几个案犯,被五花大绑捆的结结实实,对着武道老师朱希孝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