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己的事,我还记得一些,弗立维首领收留了我。他说只要在这里死去,记忆就会更加模糊一分,我很可能会死,但我不想忘记…不想。趁脑袋还没彻底变成爬行类前,多写点吧…虽然我也不能保证自己以后还能看得懂。”

“我厌恶王都,不记得为什么,但就是很讨厌。母亲害了重病,约翰叔叔和老弟都死在了战场上。该死!给那些领主卖命什么都得不到…”

“没有钱,缺少食物,讨债人每天都会上门。我忘不了母亲被他们折磨的样子。直到我听说了这里,无忧之国?没有烦恼与痛苦的地方,开什么玩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好地方?”

“可走投无路的我,还是选择背上母亲,拉着弟弟跟上了那酒馆里的蒙面人,只要能治好母亲…”m.bīQikμ.ИěΤ

“记忆缺损了很多,我不记得他带我去了哪里…但那儿有很多蜡烛,周围同样有很多可怜人,我甚至还见到了邻村的倒霉牧师…他因为试图用光明神的圣经感化山贼,而被砍断了一条腿,他也是想寻找无忧之国?牧师不应该向往天堂才对吗?”

片段化的记叙忽然断档了一部分,菲妮克丝也不知道究竟是书写者忘记了,还是她压根不记得。

“刚到这里时一切都很美好,这儿有不要钱的食物!有美酒!他们给母亲的药水,一喝下去就治好了绝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弟弟把肚子吃得溜圆,无忧之国是真的!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

“这里居然是魔族的地盘…可如果魔族能让我衣食无忧,王都的贵族却巴不得我去死,那活在这里不也挺好?我一直抱着这种想法,可却怎么也吃不下东西,因为母亲好像不记得我了。”

“她一直在吃…弟弟也是。起初我并没有在意,因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食物,吃了一些。现在想来,幸亏当时胃口不好。”

“邻村的牧师老头,好像去了家旅馆…他肯定是看上了那儿的老板娘。我还有母亲和弟弟要照顾,虽然她们已经完全忘了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