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这个基本政治特征去俺答封贡,就会发现很有意思的事儿。

王崇古上奏说罢兵言和,朝廷同意了王崇古的意见,王崇古报了一个一百多万两的数儿,朝廷觉得这个买卖不亏,就预算包干财政干预,给王崇古银子,只要把这个事儿办妥了,多少都是由王崇古一人担责。

这么一看,王崇古吃了朝廷的银子,吃了北虏的马,是非常符合基本行政特征。

毕竟俺答汗的确没有再扰边了,王崇古完成了朝廷赋予他的安边任务。

账的确可以这么算,因为当时大明真的打不过俺答汗,总兵不断阵亡,出塞作战就是死,俺答汗拥有进攻的绝对优势,那么对于朝廷而言,一百万两安定边方,不是不可以接受。

账也不能这么算,因为时代在变,自从李成梁拔了古勒寨之后,大明正在逐渐恢复出塞作战的能力,再想吃朝廷的银子,朝廷可不答应了。

王崇古是什么时候不再动这笔银子的?

从他被张居正轰出了文华殿回到了宣大填补窟窿的时候,他就在尽心做事了,时间在推移,朝廷正在恢复庆赏威罚的能力,再依寇自重,那是要死人的。

张四维、吴兑、方逢时,甚至王崇古的堂弟王崇雅都不肯放弃这些到手的钱财,吃下去没有吐出来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