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四章 禁导五年(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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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天理嘛?
还有王法嘛?
这也太不公平了。
王律师早有准备:“这个陈导演,对于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真的就只有这么多。”
“天极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票房走势良好,但盈利很难超过千万,而且对方抄袭也仅仅只是在名字上有点类似,剧情方面有嫌疑但可以扯皮,我国法律第”
王律师认真的解释了很多。
还举了很多例子。
比如某个姓郭的作家,明明抄袭,但法院判决也就赔了几十万块钱,但他靠一本书赚到钱却是几千万。
而且他还拒不道歉,原作家却不能拿他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