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曼皱眉拿起合同,合同上赫然写着,罗江把江山集团股权的百分之二十五赠予自己的亲生儿子罗睿。

江山集团是罗江和陈诗曼结婚之后创建的,算是婚后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是各占百分之五十的,除非另有约定。

罗江现在变成了植物人,无法处置属于他自己那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的股权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的。

所谓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配偶,孩子和父母,罗江父母健在,再加上陈诗曼,罗江这个所谓的‘亲生儿子’罗睿,总共四个人平分。

王茜是小三,她的权力不受法律保护,但罗睿不一样,婚生子和私生子的法律权力是一样的。

这里面的条条道道陈诗曼很清楚。

罗江完蛋了,王茜很有可能以罗睿的名义,说服罗江的父母,一边是亲孙子,一边是什么都没生的儿媳妇,以前关系再好也没用,罗江的父母向着自己的孙子那是板上钉钉的。

这样的话,就算王茜拿不到江山集团的控制权,打官司的话,也能从江山集团身上咬下一大块肉,控制江山集团超过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看清楚了吧?我家睿睿才是罗江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陈诗曼,你别不要脸,赶紧给我滚出江山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