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狗肉炖的着实不错,既入味又劲道,特别是这大寒天的,吃着狗肉喝着酒,浑身上下暖烘烘的!”

与吴忧路上畅谈过一番的章老三,对于吴忧的态度,已是大为不同,“吴兄弟,若是喜欢不妨多吃点,千万别客气!”

端起酒碗与章老三轻碰了一下,一饮而尽点滴不剩,尽显男儿之豪迈,再次捞起一块狗肉,吴忧含笑道:

“传闻汉时樊哙曾是屠户出身,尤其善烹狗肉,令汉高祖刘邦都赞不绝口,

吕雉之父亦是被樊哙的这手绝活征服,这才将小女儿许配于他,让其与刘邦成为了连襟,安享富贵得以善终!

依在下看来,咱们今日所食之狗肉,绝对是不遑多让,张六哥,若是你生于秦末乱世之中,仅凭这一手绝活,与刘邦成为连襟之人定然是你,绝对没樊哙什么事!”

闻言,张老六端起酒碗与吴忧轻碰了一下,面带一抹傲然之色,颇有些感叹道:“不瞒吴兄弟,六哥我虽与那樊哙一般,也是屠户出身,也同样善于烹制狗肉,只可惜未遇得如吕公一般慧眼识珠之人,至今还他娘的是条扁担!

就更别提与自己的主公成为连襟这种连咱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了!”

“六哥你未免太过自谦了!”,摇了摇头,吴忧神情满是肃然,“冠军侯霍去病曾说过一句,尽显我男儿豪迈雄风的话语,匈奴未灭,何以为家!

想必是六哥你太过忧心于国事,年轻之时尽想着如何推翻暴元,这才为此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